编者按:为便于各部门、单位及时掌握生态环保业务相关政策动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把握重点工作方向,国家工程中心环境政策研究所对城市排水管网相关政策等进行收集整理,形成摘要汇编。
本期内容:
一、2025年5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
二、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三、2025年4月4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
四、2025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印发《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及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第一版)》(建司局函城〔2025〕03号)
五、2025年1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六、2024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七、2024年7月23日,财政部等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八、2024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九、2023年5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十、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
2025年5月12日,为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遴选了50个城市和县城重点推进,梳理形成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该清单明确了两项政策机制。一是统筹推进漏损治理工程建设,包括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升供水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建立健全用水分区计量体系,完善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提高居民加压调蓄设施专业化运维水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合理调配管网压力,保障管网高效节能运行、开展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提高漏损控制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等措施;二是建立健全漏损管控长效机制,包括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水价形成与调整机制、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措施。
详见: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5/art_16c88cd0ea7a45c6b6e⁃5330a402a7700.html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2025年5月2日,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城市更新行动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任务包括: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完善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改造提标,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构建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②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修复受损山体和采煤沉陷区,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再利用。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提高乡土植物应用水平,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支撑保障方面,意见提出,①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更新积极性。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引导经营主体参与,支持多领域专业力量和服务机构参与城市更新,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适应城市更新的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城市更新社会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处置机制建设。③健全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工作,健全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治理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适用于城市更新的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分类适用的消防、配套公共设施等标准。加强城市更新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力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5/content_7023880.htm
三、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
2025年4月4日,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
通知明确,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有两个方向,第一,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一是城市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二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等;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治理、综合杆箱、危旧桥梁、机械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四是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口袋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既有片区更新改造,注重文化、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一体打造,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一是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近远结合、系统谋划建设项目,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实施时序的方式,可形成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建设、建设成效后评估机制等。二是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建立有利于统筹用好财政、金融资源的机制。财政资金方面,充分运用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等,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金融支持方面,探索优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如污水全覆盖样板区和“厂网一体”运行维护机制,以污水收集效能提升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服务机制,建立地下管网“一张图”设施动态更新机制和长效运行机制等。三是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包括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规划制度,适用于改造类项目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制度,城市更新有关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等。中央资金可用于上述三类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17720.htm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印发《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及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第一版)》(建司局函城〔2025〕03号)
2025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印发《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及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第一版)》(建司局函城〔2025〕03号)(以下简称《指南》),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建设管网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提供了指引。
《指南》主要从完善管网移交制度,明确运维主体;组建运维公司,强化专业管理;建立“厂网一体”运维机制,实施按效付费;建立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资金来源等方面对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运行提出了要求。在强化专业管理方面,《指南》提出要组建和强化运行维护队伍,按照行业技术要求开展排水管网维护,解决好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的可持续性问题,鼓励组建专业的管网运行维护公司并实行企业化运作;要严格执行维护标准定额,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污水管网运行维护,根据城市污水管网的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明确维护要求,确定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要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工作,鼓励将小散乱排查治理的责任落实到属地,以利于问题解决和工作推进。《指南》考虑到不同城市情况差异较大,各地在学习借鉴时应结合当地实际。
五、生态环境部等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5年1月14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建设美丽城市,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数据局制定了《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未来到2027年和2035年美丽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机制和组织保障,重点在于解决城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各地以城市为载体探索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路径,支撑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管理,让人民群众在美丽家园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该方案要求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有序推进城区建设“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实现城区水环境长治久清。加强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城市数智治理效能。加强数字赋能,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治理协同水平,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平台与城市智能中枢等共性支撑平台互联互通。丰富综合集成、多领域协同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建立健全从山顶到海洋“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实现智慧高效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聚焦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等,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1/content_7000088.htm
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2024年11月26日,为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承受适应能力强、恢复速度快的韧性城市,增强城市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编制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对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消火栓(消防水鹤)、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旧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应区分重点、统筹推进,逐步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模拟仿真、情景构建、快速评估和大数据分析,提高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建立涵盖管线类别齐全、基础数据准确、数据共享安全、数据价值发挥充分的地下管网“一张图”体系,打造地下管网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全流程的基础数据平台,实现地下管网建设运行可视化三维立体智慧管控。统筹管网与水网、防洪与排涝,健全城区排涝通道、泵站、闸门、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推动地下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及其连接通道等重点设施排水防涝能力提升。
详见: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766/202412/content_6993325.html
七、财政部等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7月23日,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指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按照功能及特征,分为交通设施、供排水设施、能源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综合类设施、信息通信设施、其他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城市需求,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坚持绿色环保、节能高效、可持续发展理念,科学配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管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管护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不得形成账外资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要求,利用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对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实施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地理信息地图实施管理。
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70752.htm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3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推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
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4/content_6944067.htm?ddtab=true
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2023年5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该导则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要求、规划技术路线、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导则明确了综合管廊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要求,强调要根据城市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管廊建设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导则还提出了管廊建设的技术标准、施工要求和管理规范,涵盖了管廊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以确保管廊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此外,导则还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管廊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7/content_6891947.htm
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022年5月10日,为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该方案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包括:①供水管道和设施。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②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
该方案要求,①组织开展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普查。城市政府统筹开展城市燃气管道普查,并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和专业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充分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地下管线普查及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成果等既有资料,运用调查、探测等多种手段,全面摸清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种类、权属、构成、规模,摸清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同步推进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实城市燃气管道等基础信息数据,完善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信息底图。②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专业经营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紧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减少交通阻断。城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明确不同权属类型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衔接,推进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补短板,推动城市燃气管道等分片区统筹改造、同步施工并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同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结合更新改造工作,完善燃气监管系统,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信息及时纳入,实现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燃气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充分衔接,提高城市管道和设施的运行效率及安全性能,促进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
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6/10/content_5695096.htm
整理:杨沛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9日